各位同学:
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1)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
注:往年已经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无须重新提交申请。如修改认定等级,须重新提交申请。
(2)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中所列学生。
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
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二、各单位工作程序
1.成立两级认定组织
各单位须成立两级认定组织,一是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并确保各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二是认定评议小组,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内成立均可,在本单位认定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2.组织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须在9月27日20点前,线上申请并在线打印申请表(操作参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后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给辅导员(宇航大楼502)。
注: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要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
3.组织基层民主评议
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开展民主评议。
4.组织审核公示并上报
认定工作组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核程序
1.学生资助业务室在线复核
2.学校公示
学生服务中心网站“校内公示”一栏中公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和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档次,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大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