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认定范围
1.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均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
2.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修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的,可以重新提交申请。
3.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的工作原则,本学年认定对象既包括今年提交认定申请的学生,也包括往年已经确定认定等级的学生。
二、 工作程序
(一)成立各级认定组织
1.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工作。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
2.年级(专业或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在本单位认定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应包括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3.认定评议小组要通知学生,包括老生和2021级新生,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学生个人申请(9月3日前)
1.学生个人登录学生综合数据平台,在经济资助-贫困认定模块中,在线填写申请并双面打印,操作参见附件1。
2.在系统打印的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连同有效证明材料一并交至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大厅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处(宇航大楼502)。
(材料提交说明:新提交认定及修改等级认定同学需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往年已认定同学无需重复提交。)
(三)基层民主评议(9月8日前)
1.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民主评议,确定申请人的认定等级,并核实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
(四)认定工作组审核(9月15日前)
1.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和国家助学金申请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或书院在线完成院系审核工作。
(五)学校审核
1.学生事务中心将各单位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连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澳门新莆京游戏app大厅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